北京皮炎哪个医院好 http://pf.39.net/bdfyy/bdfal/150702/4648926.html福建省福州市某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帮忙采摘龙眼而摔伤的案件。
杨某让柯某帮忙采摘龙眼,之后离开。柯某自行爬上房顶采摘,在采摘过程中不慎从屋顶采光洞坠落受伤,造成截肢一级伤残的后果。
因双方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产生分歧,故起诉至法院。
法院认为,柯某帮杨某采摘龙眼构成义务帮工。但应当预见到攀爬采摘的危险性,应小心谨慎,对自身安全承担更大的注意义务。
福州中院终审柯某应当承担70%的事故责任,杨某承担30%的事故责任,杨某赔偿柯某39万余元。
本案中,所谓的义务帮工,其权利义务约定不明显,是发生于亲戚、朋友、邻里之间的无偿、自愿的提供劳务的行为,是不以追求报酬为目的的。
柯某因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而坠落受伤,对自身的受伤行为负有重大过错,根据民法典条规定的过失相抵原则,应相应减轻杨某的赔偿责任。
因此,我认为本案最终认定柯某自负主要责任是正确的。
结合本案提醒我们,被帮工人应当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和监督义务,为帮工人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和安全的帮工环境,帮工人在义务帮工时更要注意自身的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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